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4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更新的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深人銀罰〔2025〕19號-20號)顯示,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違反機構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對其警告、通報批評,罰款200萬元。
王某音(時任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綜合管理中心總經理)對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違反機構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對其警告、通報批評,罰款50萬元。
官網顯示,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冊資本人民幣16,100萬元,是國內獨立第三方支付企業,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中付支付系統符合《支付卡行業數據安全標準》V1.2及V2.0的相關要求,獲得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頒發的《支付系統安全認證證書》。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銀行卡收單、互聯網支付,同時提供聚合支付、電子發票等配套增值服務。
以下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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