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九月初連續公布兩批罰單,多家金融機構因各類違規行為合計被處罰約2.69億元。
9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集中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廣發銀行、恒豐銀行、中信銀行(601998)等11家金融機構因多項業務違規合計被罰1.629億元,同時有多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警告、罰款及禁業等處罰。
加上9月5日公布的一批罰單,金融監管總局在短短一周已對17家機構開出近2.7億元罰單,涉及信貸審批、監管信息報送、資金運作風險等多個領域。
八家銀行合計被罰1.487億元
廣發銀行、恒豐銀行領巨額罰單
此次罰單涉及8家全國性銀行,合計被罰1.487億元,其中廣發銀行和恒豐銀行收到的罰款金額最大。
廣發銀行因相關貸款、票據、保理等業務管理不審慎,以及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等問題被處以667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李工凡、陳卉被警告并合計罰款10萬元。
恒豐銀行因相關貸款、票據、理財等業務管理不審慎,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等被罰款6150萬元。相關責任人王洋、魏會敏、杜娟、凌勇被警告并罰款合計25萬元;李勇、鄭現中被警告。
針對處罰決定,兩家銀行均第一時間作出回應。
廣發銀行表示,此次處罰是基于2023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該行開展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發現問題作出的處理結果。該行誠懇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高度重視監管意見的落實,已完成處罰相關問題的整改,并以問題整改為契機,認真舉一反三,不斷優化長效機制,深化全面風險管理,夯實經營管理發展根基。下一步,該行堅持依法合規經營,守牢風險底線,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不斷提升高質量發展水平。
恒豐銀行公告稱,近日,該行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023年風險管理與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發現問題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于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該行高度重視,虛心接受,深入剖析問題根因,已認真落實相關問題整改問責。下一步,將嚴格落實各項政策和監管意見,全面提升內控合規和風險管理水平。
還有多家銀行因信息技術與系統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而受罰。
民生銀行因系統使用管控不到位、基礎軟件版本管理不足、生產運維管理不嚴等問題被罰款590萬元。
光大銀行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監管數據錯報等事項被罰款430萬元。
建設銀行因個別信息系統開發測試不充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存在不足等事項被罰290萬元。
招商銀行也因數據安全管理不到位被監管警告并罰款60萬元。
進出口銀行是本輪罰單中唯一一家政策性銀行。據金融監管總局罰單,進出口銀行因國別風險管理不到位、薪酬支付管理不到位等事項被罰130萬元。
華夏理財領千萬罰單
恒大人壽20名高管被罰
理財和投資業務也是此次處罰的“重災區”。
中信銀行因理財回表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同業投資投后管理不到位等事項被罰款550萬元。
信銀理財則因理財產品名稱不規范、投資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等事項被罰220萬元。
自2024年以來,信銀理財已經兩次被罰。據金融監管總局披露,2024年6月,該公司曾因信息披露不規范等問題被罰750萬元。
華夏理財因存在投資運作不規范、系統管控不到位、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等行為被罰款1200萬元,相關責任人王濤、張志濤被警告并合計罰款10萬元。
對于監管部門的上述處罰決定,華夏理財回應稱,公司誠懇接受、高度重視,已嚴格按照監管意見,全面落實了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公司理財產品運作有序、業績穩健。
此次罰單還體現出監管機構強化機構和人員“雙罰”原則,對違規行為實行“責任到人”的穿透式監管——既以大額罰款懲戒機構主體,更精準追溯關鍵崗位、核心人員的責任,打破過往“機構擔責、人員免責”的行業慣性,構建起“罰機構+追個人”的監管閉環。
在一眾受罰機構中,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成為“責任到人”的典型案例。
恒大人壽多位責任人因“保險資金運用嚴重不合規、向關聯方輸送利益,投后管理不合規,報送的報告報表存在虛假記載等”問題被處罰,20名相關人員合計被罰款282.5萬元。
其中,梁棟被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陳堃被禁止10年進入保險業,朱加麟、曾松柏、劉國輝被禁止5年進入保險業。
上述責任人員中,梁棟曾任恒大人壽董事長,陳堃曾任恒大人壽投資管理中心總經理、總公司副總經理,朱加麟曾任恒大人壽董事長,曾松柏曾任恒大人壽總精算師、副總經理、總經理。
深圳金融監管局也公布了對恒大人壽及相關責任人的罰單,因“股東股權及印章管理行為存在違規”,恒大人壽被警告并罰款41萬元,相關責任人員同步被給予警告以及罰款的處罰。
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提速
合規成為轉型“底線要求”
此前9月5日,金融監管總局公布了7家機構的行政處罰信息,包括華夏銀行(600015)、浙商銀行、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交銀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601099)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及多名從業人員,罰款金額超一億元(不含個人罰款)。
結合9月12日披露的第二批處罰,兩批罰單合計涉及17家機構,總金額近2.7億元,其中廣發銀行、恒豐銀行兩家機構罰款占比超四成。
從處罰案由看,信貸、票據業務合規仍然是監管重點,銀行集團下屬理財子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金運作也是處罰“重災區”。此外,監管數據報送合規性問題在處罰中也表現突出,多家機構因數據錯報、報送不合規被追責。
值得注意的是,廣發銀行、恒豐銀行在回應中稱,此次處罰是基于2023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開展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發現問題作出的處理結果。
這充分體現了監管部門“穿透式監管、持續問責“的執法理念,同時也反映了當時金融機構在數字化轉型初期普遍面臨的挑戰:技術投入不足、系統銜接不暢、合規意識滯后。
隨著金融科技的深入應用,監管科技(RegTech)水平已成為衡量金融機構合規能力的重要指標,數據報送質量直接反映機構的風險管理基礎。
此次罰單的集中落地,進一步印證了業內人士的普遍共識:今年以來金融監管部門始終保持“嚴監管、強問責”的高壓態勢,且伴隨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提速,監管維度更趨精細深入,不僅聚焦傳統信貸、資管等領域的違規風險,更針對金融科技應用中的數據安全、算法合規、外包管理等新問題強化穿透式審查,在筑牢風險防線的同時,持續引導金融機構向“合規筑基、創新賦能”的高質量發展路徑轉型。
對此,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分析指出,當前金融科技正從輔助工具升級為業務核心,但監管規則、技術標準與人才儲備未能同步跟進。技術治理滯后于業務發展,導致機構數據報送錯漏、外包管理失效等違法違規行為頻發。在發展金融科技、推動數字化轉型的過程中,銀行等金融機構需加強技術合規能力建設。
“合規不是成本,而是創新的護航者。”田利輝進一步強調,要堵住金融科技領域的違法違規風險,銀行需從“被動罰單”轉向“主動治理”。一是通過技術融合,利用AI實時校驗數據、區塊鏈固化外包流程;二是依靠人才破局,培育“金融+科技+合規”復合團隊;三是參與標準共建,主動加入監管沙盒試點,實現安全數據共享。
總體來看,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核心邏輯已從“技術賦能業務”轉向“業務與技術深度融合”,從“追求效率提升”轉向“效率、合規、普惠三者平衡”,最終目標是構建“以用戶為中心、以數據為基礎、以合規為底線”的現代化金融服務體系,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同時,實現自身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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