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濟寧銀行定增申請獲得證監會批復同意。
證監會審核認為,濟寧銀行信息披露基本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公眾公司辦法》《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定向發行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號——定向發行申請文件》和《關于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商業銀行增發股份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18]24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關中介機構已就本次申請的相關問題依法發表了明確的意見。
證監會表示,同意濟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
據了解,濟寧銀行擬以經評估的2.62元/股每股凈資產,發行不超過7億股股票,預計募集資金不超過18.34億元。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和訊網無關。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