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銀保監復〔2022〕23號
貴陽銀行畢節分行:
《貴陽銀行(601997)畢節分行關于陳麗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貴行畢報〔2022〕48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陳麗貴陽銀行金沙支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人員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上述核準任職人員自本批復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將任職文件報送畢節銀保監分局。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自動失效,由畢節銀保監分局注銷行政許可。
特此批復。
畢節銀保監分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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