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銀保監復〔2022〕298號
廣東揭西農村商業銀行:
你行《廣東揭西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定向募股方案及變更持股10%以上股東的請示》(揭西農商行報〔2022〕64號)和《廣東揭西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廣東銀保監局行政許可事項書面說明解釋情況的報告》(揭西農商行報〔2022〕119號)收悉。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行定向募股方案,定向募集不超過6660萬股股份。
二、同意廣東順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你行增持20212000股。增持后,廣東順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合計持有你行69489525股,占你行本次發行后總股本比例為12.95%。
三、你行應嚴格遵照有關法律法規、銀保監會相關規定完成上述定向募股事宜。你行在完成定向募股后,應持經具備法定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入賬資金到賬的驗資文件以及其他規定文件向監管部門提出注冊資本變更申請。
四、你行應在我局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股東變更、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并向監管部門報告相關情況。涉及營業執照登記等法定程序的,你行應在完成變更手續后1個月內向監管部門報告相關情況。本股東資格批復僅在投資入股資金到賬并經中介機構驗資后生效。
五、你行應加強股權管理,優化股權結構,嚴格控制股東關聯交易,完善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機制,防范和化解風險。
此復。
2022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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