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銀保監復〔2022〕434號
招商銀行:
你行《關于核準王漢永任職資格的請示》(招銀字〔2022〕162號)收悉。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和《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審核,核準王漢永招商銀行(600036)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該擬任人應自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向我局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失效,由我局辦理注銷手續。
此復。
上海銀保監局
2022年8月31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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