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合規、防風險的基調之下,2023年監管對銀行業依舊是“嚴”字當頭。2024年1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發現,2023年全年監管針對銀行業開出2336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23.95億元。在諸多違規事由中,信貸作為銀行的核心業務,依舊是監管處罰的重點,此外,內控管理缺失、個人消費貸、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銷售虛假理財等也成為銀行業違規的“重災區”。
合計罰沒金額23.95億元
回顧過去一年,2023年監管對銀行業依舊呈現高壓態勢。2024年1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根據金融監管總局公布的行政處罰(罰單統計以公布時間為準)信息統計發現,2023年全年金融監管總局機關、省局(計劃單列市局)本級、分局本級共對銀行業開出2336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23.95億元。
從受罰對象來看,幾乎覆蓋了所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農商行、村鎮銀行、農信社、外資銀行,處罰對象方面,監管也堅持落到實處雙線問責,在問責直接責任人的同時,對管理不到位的相關人士進行警告、罰款、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
2023年銀行業千萬級罰單頻現,從年初貫穿年末。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23年內,包括民生銀行(600016)、中國銀行(601988)、渤海銀行、渣打銀行(中國)、廣發銀行、農業銀行、青島農商行在內的多家銀行收到千萬級罰單,建設銀行、中信銀行(601998)收到億級罰單。
2023年2月17日,監管對5家銀行機構及14名相關責任人開出罰單,單張罰款金額均超千萬元,合計罰沒金額達3.88億元。2023年4月,青島農商行因“公司類貸款風險分類調整不及時、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等違規緣由被罰,監管對該行合計罰沒3087.27萬元。
2023年5—12月,監管再開具多張超千萬級大額罰單,被罰機構包括多家大中型銀行,涉及違規類型較多,包括劃型錯誤,違規收費、循環辦理大額存單質押貸款、虛增存貸款多類。也有一些罰單涉及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行為,主要包括因存在農戶貸款發放后流入房地產企業、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多種。
還有一些“天價”罰單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聚焦于:違反高管準入管理相關規定、內審人員配置不足、案件防控工作落實不到位、發放大量貸款代持本行不良、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未嚴格執行貸款“三查”要求、利用空存空取規避信貸資金監控、理財資金被挪用等業務領域。
大多數的“天價”罰單是監管對較早年度業務整改評估檢查發現的問題。罰單披露后,多家銀行也快速作出了回應表示,“已根據監管意見,全部完成整改,同時著力加強對問題根源的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
在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咨詢顧問蘇筱芮看來,2023年以來,銀行業監管繼續趨嚴,伴隨著監管頂層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監管科技水平的不斷精進,罰單數量及金額均延續了過往的高壓態勢。罰單頻發暴露出銀行業機構內控機制存在缺陷,內部審核環節有漏洞,從違規原因來看,多數罰單涉及貸后管理,主要體現在資金套現、違規挪用甚至流向房市、股市等亂象。
信貸業務成違規“重災區”
作為銀行的核心業務之一,2023年信貸業務依舊是“踩雷”的“重災區”。據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2023年監管開具的各類罰單中,有超半數均和信貸領域違規行為有關,主要涉及貸款“三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違規發放貸款、貸款資金被挪用、貸款分類不準確等內容。
以2023年三季度披露的罰單為例,絕大多數銀行均因信貸業務違規被罰。2023年12月1日,金融監管總局網站公布了多個行政處罰信息,其中,因存在多件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中信銀行、農業銀行(601288)和建設銀行(601939)分別被罰22475.18萬元、2710.9738萬元、3791.879382萬元。
以中信銀行為例,該行共有56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大部分與信貸業務違規有關,且違規的業務范圍較為細化,覆蓋企業及個人。例如,關聯貸款管理不合規、并購貸款“三查”失職、利用空存空取規避信貸資金監控、部分個人貸款業務品種設計存在缺陷、未嚴格落實授信批復條件等。
農業銀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也多集中在信貸違規領域,包括流動資金貸款被用于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受托支付問題整改不到位、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個別精準扶貧貸款被挪用、個人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問題整改不到位、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等。
除了上述行業中較為常見的違規問題之外,部分銀行所涉的信貸違規行為還包括違規發放貸款、違規展期延緩風險暴露、流動資金貸款內控制度不健全等。具體來看,監管對上海銀行(601229)開具的690萬元罰單中,該行存在為保理業務提供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委托貸款資金來源審核嚴重不審慎、委托貸款違規用于購買理財等問題。
上饒銀行因未按規定審批重大關聯交易、銀行授信資金被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通過違規發放貸款、違規展期延緩風險暴露等違規問題被罰500萬元。福建海峽銀行因以訂單融資為基礎的流動資金貸款內控制度不健全、授信審批不審慎、部分貸款資金挪用于股權投資、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房地產項目建設等緣由被罰410萬元。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指出,從目前銀行業的業務結構看,未來信貸等業務仍是監管的重點領域,從規范銀行金融業務發展的角度,未來銀行內部治理等方面也是監管的重點領域。
針對薄弱環節及早查漏補缺
當前,金融業經營壓力加大,部分銀行貸款、理財等業務處在轉型過程中,導致合規層面出現漏洞,并且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問題也不斷顯現,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除了信貸業務多發違規亂象之外,銷售虛假理財、理財產品底層數據出錯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部分銀行未嚴格對信貸資金進行管理控制,信貸資金用于購買理財產品,還有一些銀行存在未按規定披露理財產品的杠桿水平、開展理財業務違反公平交易原則、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持有高流動性資產比例未達到5%、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的市值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10%等問題。
在資深金融監管政策專家周毅欽看來,近年來監管部門加強了對“資管新規”轉型各類政策落地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各大銀行進行了現場和非現場檢查,所以罰單較多,后續隨著各類文件的過渡期逐漸結束,此類監督檢查的頻率和力度將繼續加強。從理財產品業務違規而言,監管重點將放在信息披露、關聯交易、消費者保護等領域。
2024年,強監管、防風險、重合規仍是監管發力的重點,監管編織的恢恢“法網”已經鋪開,對銀行而言,要加強風險認知,進一步提高自身合規經營能力。“銀行業機構應當從頂層制度進行完善,用好金融科技手段,強化客戶的身份識別及具體的授信管理流程。”正如蘇筱芮所言,同時,厘清各部門職責分工,將具體的責任落實到相關負責人。此外,機構還需要加強內控管理,針對薄弱環節及早查漏補缺,對內部出現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以合規為本推動機構經營健康、可持續發展。
周茂華也建議,對于違規現象,銀行一方面需要強化監管,提升違規成本,對相關行為形成有力震懾;另一方面,應加快完善分支銀行的內部治理,建立合理績效考核機制,加強培訓,將依法合規經營融入業務;同時激勵分支銀行真正研究區域市場需求,創新產品,提升經營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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