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首張信托公司罰單“出爐”。1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波監管局公布罰單顯示,昆侖信托因以多種方式違規承接風險項目等八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合計罰款540萬元。
具體來看,昆侖信托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以多種方式違規承接風險項目;向監管部門報送不真實資料;盡職管理不到位;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開展股權投資業務;公司治理不健全;固有業務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違規為保險公司變相投資單一信托提供通道。
而因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時任昆侖信托董事長肖華、基金管理部總經理陳克軍均被給予警告。
官網資料顯示,昆侖信托成立于1986年,注冊地在寧波,是由中國石油(601857)控股的金融企業。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此次處罰所涉及的違規行為發生時間或較早,2021年7月昆侖信托就曾宣布,由于工作調動原因肖華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董事長。2023年11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波監管局核準了王崢嶸昆侖信托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這已不是昆侖信托第一次收到監管罰單,2023年11月,昆侖信托因標準化監管數據錯漏報、標準化監管數據交叉核驗不一致收到80萬元罰款,時任昆侖信托托管部經理武義雙也被處以警告。
對于涉及違規行為發生時間及整改情況,1月16日,北京商報記者聯系昆侖信托,但多次撥打電話均無人接聽。
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認為,昆侖信托多次收罰單涉及其自身的內控問題及高管的違規問題,背后反映了其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內控制度失效、風險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之前領導層合規意識不強等問題,且在發生風險后以多種方式違規承接風險項目試圖掩蓋問題,造成公司更嚴重的損失。
回顧2023年,多家信托公司收到監管罰單,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除昆侖信托外,另有16家信托公司被罰。從處罰事由來看,涉及最多的是信貸業務違規,其中,中鐵信托、中國金谷國際信托、興業國際信托、廈門國際信托、中航信托和重慶國際信托先后因信貸業務違規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監管罰款或警告。
另有中誠信托、平安信托、中信信托、山東省國際信托、云南國際信托、百瑞信托、雪松國際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因內控管理、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處罰。例如,平安信托因協助保險資金變相投資單一資金信托;凈值化管理不到位;嵌套層數不符合資管新規要求;合格投資者人數突破資管新規要求;信息披露管理不到位六項主要違規行為,被罰款180萬元。
“金融監管處罰事項是對過往項目的追溯,更多的是反映之前業務的合規問題,特別是貸前違規和貸后管理問題,在房地產業務風險頻出的這幾年這一情況更是凸顯。”廖鶴凱認為,目前監管部門在信托產品領域聚焦重點是在新的分類體系下推進信托業回歸本源,強化信托服務屬性,不斷弱化非標和通道業務規模。隨著標準化產品的推進,凈值化管理問題也就開始呈現出來,后續相關問題也會成為監管重點。
談及后續信托公司監管趨勢,用益信托研究員喻智表示,目前罰單頻現的主要原因在于監管環境持續趨嚴,監管層對信托公司存量業務進行持續性的關注和排查。監管層對信托公司風險防范、業務合規方面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對投向房地產領域的風險相對較高的業務、融資類業務和通道類業務等重點壓降業務將保持較高的關注度,或許會是未來監管重點處罰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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