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騙貸然后用POS機套現?近日,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利用POS機套現騙貸案件廣泛關注。
犯罪團伙精心設計“包裝資質—騙取授信—套現轉移”的全鏈條犯罪路徑,將本應用于消費場景的貸款資金通過POS機違規“刷出”,經洗白后直接流入詐騙團伙口袋。據了解,該案涉案金額已超600萬元,數十名涉案人員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虛構資質騙貸、POS機套現洗錢
詐騙團伙層層操作騙取銀行貸款
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信息顯示,2020年11月,一伙詐騙分子將目標鎖定在不具備貸款資質的人群身上。他們通過虛構工作單位、偽造收入證明等手段,將這些人“包裝”成高收入群體,隨后組織他們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憑借精心偽造的材料,不少被包裝者成功獲得銀行授信額度,詐騙團伙也借此騙取了大量個人信用消費貸款。
然而,獲得授信僅是騙局的開始,POS機套現才是資金變現的關鍵。從事貸款中介業務的王某、虞某等如同“資金擺渡人”,當包裝后的借款人獲得信用貸款后,他們便利用手中的POS機,通過虛構消費交易的方式,將騙取的貸款資金違規“刷出”套現。
套現成功后,王某、虞某等中介人員先從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再將剩余資金轉至詐騙團伙手中。
案件數據顯示,虞某、李某共同幫助轉移詐騙銀行貸款達150余萬元,二人從中非法獲利6萬余元;王某單獨幫助轉移300余萬元,之后又伙同張某轉移40余萬元,二人合計獲利6萬余元。
追蹤涉案金額六百余萬
數十名涉案人員被判刑
在案件偵查階段,檢察機關依法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延展偵查思路,以銀行辦理貸款數據以及涉案POS機刷卡數據等為基礎,構建資金流向分析模型,通過數據碰撞還原犯罪全貌,精準鎖定包裝、中介、套現、轉移各環節犯罪嫌疑人,將涉案人員從最初的1人逐步擴展至37人,涉案金額也從18.3萬元精準追溯至600余萬元。
針對該案中騙取信用貸款并套現的行為,存在騙取貸款罪、非法經營罪、洗錢罪等定性爭議。檢察機關綜合審查后認為,王某等人主要在銀行門口介紹信貸流程,對詐騙團伙的騙貸方式、金額等無直接共謀,其犯罪行為集中在下游套現環節,不宜認定為貸款詐騙共犯。但其通過虛構交易將金融詐騙資金轉換為合法財物,并回流至詐騙團伙的行為,既涉嫌非法經營,又屬掩飾、隱瞞貸款詐騙資金性質的洗錢行為,構成想象競合,應擇一重罪認定。鑒于虞某、李某、王某涉案金額均超百萬,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張某系從犯且金額較低,以洗錢罪提起公訴并建議緩刑,確保罪責刑相適應。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利用POS機虛構交易從借記卡套現的行為,“兩高”有兩條司法解釋加以規制。該案中銀行將信用貸款發放至分期電子信用卡,其唯一實體為專用借記卡,該借記卡在授信額度內貸款消費且無法取現,功能屬性與信用卡實質相同。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應適用2018年“兩高”司法解釋的規定:使用POS機以虛構交易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或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予以追訴。
最終,法院以非法經營罪、洗錢罪分別判處王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張某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2021年至2024年底,該騙貸鏈條上游的52名涉案人員也因貸款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七個月。
另外,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貸款到期后均借款人未還款,銀行以民事糾紛起訴,存在19件生效民事裁判實屬刑事詐騙的情況,遂依法發出再審檢察建議8件、提出抗訴5件。同時,針對信貸產品授信標準風險,向金融機構制發檢察建議書和風險提示函,推動完善審核機制,強化風險評估,織密防范違規套現的“防護網”。
非法套現暗藏金融風險
持卡人需守住用卡底線
近年來,POS機套現犯罪呈多發態勢,不法分子憑借信用卡的使用便利性,通過虛假交易將持卡人信用卡中的額度以現金的方法套取出來并抽取相應的報酬,逐漸形成錯綜復雜的灰色產業鏈。這類行為導致大量資金通過非法渠道流出,不僅嚴重擾亂正常金融秩序,更對金融體系的穩定與安全構成威脅。
最高人民檢察院曾披露一起非法經營案:被告人孫某東謊稱是某銀行工作人員,伙同銀行內鬼王某君,通過虛假存款達標、偽造偽造工作收入證明等手段,為不符合信用卡申辦條件的人辦理大額信用卡。代辦信用卡后,再利用POS機虛構交易全額套現并截留部分資金作為好處費,剩余資金連同信用卡交予申辦人。通過上述方式,孫某東共為他人申辦信用卡46張,套現資金達1324萬元。
博通咨詢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王蓬博指出,套現實際上是將信用消費服務變成了借貸服務,不僅會擾亂金融秩序,讓監管無法收集真實數據,還會破壞誠信環境,阻礙信用卡行業健康發展。
利用POS機刷卡套現屬于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極易滋生洗錢、非法經營等犯罪行為,擾亂、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還會給個人帶來金融風險。
我國相關司法解釋對此有明確規制: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為遏制此類違法活動,近年來監管部門陸續出臺規范措施。2021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一臺POS機只能對應1個特約商戶和1個受理終端序列號,即“一機一戶”“一機一碼”制度,有效提升了支付行業的合規水平。
然而,在強監管下,仍有不法分子不斷變換作案手法,如利用多商戶機碼、收款碼等新型工具進行非法套現。例如順德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譚某發現收款二維碼可免手續費進行信用卡套現后,便注冊成立了多個無實際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并申領商戶收款碼。客戶通過掃碼付款后,譚某收取手續費,再將剩余款項返還客戶,以此牟利。
因業務量較大,為防止銀行發現異常,譚某陸續發展溫某、鄧某等7人為下線,共同開展非法套現活動,并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手續費分成。經統計,譚某等8人通過虛構交易為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現金多達3億余元,最終,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五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兩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
新浪金融研究院在此提醒廣大信用卡持卡人:信用卡僅限真實消費,務必守住用卡底線,切勿輕信“代辦大額卡”“養卡提額”中介宣傳,遠離任何非法套現活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牢記不向他人出租、出借信用卡,不冒用他人信用卡,更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金融違法活動。信用卡本是便捷生活的工具,唯有合法使用才能發揮價值,若心存僥幸投機取巧,終將面臨“人財兩空”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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